首页  >  媒体动态  >  媒体动态详情

曹湘洪委员:石化企业应成立专职消防队

2017-03-08   新华网   阅读量:25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资深委员曹湘洪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完善石油化工企业设置专职消防队伍的具体规定,规范各类石油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规模、消防装备配置的最低标准,明确已开始生产经营的企业要按标准限期整改,正在建设中的企业要按标准建设和配置。

       根据长期积累的经验,达到一定规模的石油化工企业,包括生产型企业和进行产品储存、销售的经营性企业,都应该成立专职的消防队伍,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消防法规定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距离公安消防队伍较远的大型企业要设置专职消防队伍。但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规范对此没有明确要求。

       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石油化工企业建设专职消防队伍、配置消防装备的规定。但从规定提出的要求看,存在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力量薄弱、消防装备不足的问题,一旦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很容易因消防力量及装备薄弱,救援贻误时机、事故蔓延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