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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要论丨陈晓红院士:用好新一代信息技术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2024-11-20   中国经济时报   阅读量:84

    ■陈晓红

    纵观当今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计算、区块链、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重塑文化发展的生态和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3月在湖南考察时指出,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形成更多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

    顺应科技发展大势,抢抓时代机遇,有力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强国,既是新时代的新使命,也是“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的必然要求。

    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文化传承提供新手段新方式。在时间的长河中,依赖口口相传、书籍记载和实物留存等方式进行传承的传统文化,容易出现信息变形、衰减和丢失,而通过数字技术的运用,可以将珍贵的古籍、文物、民俗等文化遗产进行转化,实现永久性保存和全球共享。比如大数据技术可以对海量的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采集、存储和分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对文化遗产进行虚拟修复和复原,云计算技术可以为文化资源的存储和共享提供强大的算力支持,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文化遗产的实时监测和保护。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下,破损或消失的文化瑰宝得以更好地重现在人们眼前。

    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文化创新注入新活力新动力。一方面,文化内容的生成方式得以丰富,人工智能技术能够根据设定的算法和数据,生成文学、音乐、绘画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内容,如通过智能作曲软件快速生成多样化的音乐旋律,并可为创作者提供新的灵感和思路。另一方面,文化创作的空间和形式得以拓展,借助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创作者能够突破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此外,文化产业得以更好融合与创新,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了影视、游戏、动漫等不同文化产业之间的深入融合发展,热门小说等可以更快捷地改编为影视作品和游戏,实现跨领域的协同创新。

    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文化传播拓展新渠道新空间。随着新技术的突破和应用,文化传播变得更加新颖、多样、广泛和安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信息传播不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大数据和算法推荐技术提高了文化传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文化内容的精准推送成为可能。直播技术为文化传播提供了实时互动的空间,增强了文化传播的即时性和参与感。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智能设备成为文化传播的新渠道,人们得以在日常生活中更便捷地接收文化信息。区块链技术为文化传播提供了可追溯、不可篡改的记录,保障了文化内容的版权和溯源,促进了文化作品的可信传播和交易。

    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文化消费带来新体验新模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MR)等技术为文化消费创造了沉浸式的体验空间。在线文化消费平台让人们可以随时随地按需选择订阅在线课程、电子书库、音乐会员等各种文化服务,借助高速网络和直播技术,消费者能够在线参与实时互动的文化演出等。智能推荐系统可以根据用户的兴趣和行为习惯为其推荐合适的文化产品,提高消费的精准度和满意度。数字支付技术的发展为文化消费提供了便捷的支付方式,促进了文化消费的增长。此外,云服务拓展了文化资源存储空间,方便用户访问和管理自己的文化资源。

    然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赋能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相关技术仍待突破和升级,大数据资源统筹仍存困境,算力限制影响文化产品的生成质量,传统文化资源的转化成功率需持续提高,数字鸿沟影响文化发展成果的共享,文化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有待解决,低质量、低俗化的文化内容借助技术快速传播等,影响文化的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在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催生文化新生命体和文化新形态,形成推进新时代文化发展新动能的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规范信息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保障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一是持续做好关键核心技术“攻”文章。努力使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要进一步加快高清视频制作、3D建模、动画特效等数字媒体技术的迭代升级,打造更加生动、逼真、富有创意的文化内容,提升文化产品的视、听觉效果。积极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云计算、元宇宙、区块链、物联网、智能推荐算法、6G通信等技术,加快突破技术瓶颈,有力赋能文化内容的创作、生产、分发和消费各环节,统筹推进算力、算法、算据、算网一体化建设,高度重视大力研发绿色印刷、新型影院系统、沉浸式体验平台等高端数字文化装备。更好预测文化需求趋势,助力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和修复,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文化生产效率,降低文化企业的技术成本,促进文化产品交易,提升文化服务的质量和用户体验,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持续做好文化和科技“融”文章。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发挥新技术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需求高效对接,形成更具现代科技感的动漫、游戏、演艺等文化新场景,产出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更多文化企业和创作者积极应用好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大对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给予文化科技企业更大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科技企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开、统一、开放的文化科技连接、管理平台,促进文化企业、科技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鼓励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探索。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技术的普及程度,缩小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在文化获取和参与方面的差距,逐步消除数字鸿沟。加强公众数字素养教育,提高公众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认知和应用能力,培养懂文创、懂技术、懂产业、懂管理、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持续做好文化安全伦理“治”文章。实施法律和知识产权保护升级行动。探索出台文化科技产业促进法,提升文化科技融合的法律保障力度。加快文化科技领域的“安全立法”,构建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以地方性立法、行业性立法为支撑的法律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文化企业的资质审核和监管,加大文化科技伦理审查力度,加强文化法学学科建设。对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中的知识产权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归口管理,支持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产权确权平台,对于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设立高于人类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标准,设立专属的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发挥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等作用,健全相关领域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对网络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和筛选,开发有效的过滤软件和工具,识别并拦截低俗虚假文化内容,保障文化的健康发展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持续做好文化借力科技“拓”文章。充分利用3D高清扫描、3D建模、数字化修复等技术,构建起自成体系的多模态记录,推动经典古籍、神话传说、历史记载、民间故事、传统艺术、传统工艺与学术著作、图片等众多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挖掘文化遗产价值,激发民族文化特色。推动“云上展”“云上演”“云上听”“云上游”等文化新形态呈现出更强劲的生命力,推动在线音乐、电影、图书、游戏等各类文化产品的更精准推送和个性化定制,拓展文化表达边界,丰富用户文化体验。以技术赋能推动文化产品更好“走出去”,扩大全球性文化科技产品的研发比重,注重国际化转化。打造具有中华文化特色元素的数字文化精品力作,展示中华文化的无穷魅力,提升文化消费国际化水平,促进中华文化的全球传播。加强文化技术标准研制推广,成立文化科技产业联盟和专业协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推广,提高我国文化科技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

    (作者系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湘江实验室主任)

图片来源:摄图网授权

总  监  制丨王  辉  车海刚

监  制丨李丕光  陈 波  王 彧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曹  阳

陈晓红
中国工程院院士
能源与矿业工程管理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