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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会诊大气污染治理 三平衡考验环首都圈治霾

2013-10-28   央广网搜索   阅读量:8

10月6日,华北多地遭遇雾霾天气。这是京沪高速公路电子屏幕提示京津高速部分路段受大雾影响封闭。新华社发  “蓝天白云”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人们的期待。  环保部10月22日发布公告显示,第三季度京津冀地区空气超标天数超六成,包括我省石家庄、保定等在内的多座城市皆被霾所扰,引发公众对空气质量的密切关注。  “雾霾来袭,任何一个地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当务之急是为治霾梳理出可操作的行动方向。”10月17日,由中国科协主办、省科协承办的京津冀晋蒙环首都区域生态建设座谈会在石家庄举行,来自五地的60余位专家院士研讨会诊,为探索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治理的可行之路出谋划策。  企业搬迁能否一搬了之?  政策扶持﹢技术支撑,治污需平衡一地污染控制与区域整体改善  “对于雾霾的形成,污染物排放应放在第一位。”河北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郭斌认为,不管污染物是怎么来的,污染物的产生才是最重要因素。  根据2012年环保部环境公告,我省大气污染排放量形势严峻,其中,烟粉尘排放近140万吨,位列第一;二氧化硫140万吨,排在第二位。为了根除污染源,我省近期频下重拳,其中石家庄市要求年底前启动市区内11家企业搬迁,完成1家企业搬迁,到2017年分年度搬迁市区企业18家。  “痛下决心搬迁污染企业的拔根之举让人拍手称快,但是企业搬迁要特别注意不能一搬了之,必须树立大环境理念。”郭斌表示,企业搬迁要警惕把污染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甚至有些企业还会在搬迁过程中扩大生产规模,这样排放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  对此,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世秋表示认同。“在治理污染源时,一定要考虑到,有些措施在局地改善的同时,有可能是以污染迁移作为代价的。”她认为,要考量一地的污染控制是否能带来区域的整体改善,必须实现二者的平衡。  “搬迁企业异地新建的同时,应建立相应的严格的环保达标标准。”郭斌建议,比如禁止新建大型燃煤项目,燃煤锅炉逐步由清洁能源替代,限制高耗能行业的生产规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加强对搬迁后的燃煤电厂、工业锅炉、水泥企业等高污染行业的监管及其脱硫、除尘设施的升级改造等。  郭斌举例说,像华药等由于异味较大需要搬迁出市区的企业,在异地新建项目时,就必须对这些企业实行严格的有机废气及异味排放控制标准,并对这些企业进行摸底建档,开展医药化工集聚区相关指标的自动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工业园区规划和防护距离要求,严禁在工业园区内或防护距离内建设居民住宅和敏感建筑。  企业搬迁离不开生产工艺的升级改造。“在给予企业搬迁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应当对企业技术升级予以大力支持。”郭斌建议,要科学使用环保基金,在急需解决的环境治理技术、有待开发和升级的装备等方面,优先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和重污染企业加以倾斜。  据介绍,目前我省已在这方面有所举动,《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工程(2013-2017)实施方案》下月起即将实施,将进一步在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清洁生产和节能技术、燃煤锅炉与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等方面加大力度,为实现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技支撑。  工业布局如何避免新源污染?  气候条件﹢经济要素,布局需平衡市场效益与环境承载力  合理布局,实现分区建设,工业区的本意是更为有力地实现节能环保。但是,多位专家对“新的工业布局会否带来新源污染”产生深深忧虑。  “要根据地形和天气气候等影响因素,来考虑优化能源结构和工业布局,实现区域环境治理。”世界气象组织大气环境、国际现场观测协调专家组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徐祥德这一论断一出,立即引来多位专家关注。  “以往工业布局时,更多考虑交通、市场、劳动力等因素,很少考虑气象问题。”徐祥德认为此种经济考量无可厚非,“但是作为环保硬约束的京津冀区域,在布局工业时,就必须要加上气候条件这一指标。”  对正在蓬勃兴起的渤海湾建设,徐祥德特别提醒,要注意充分考虑地方性环流因素,对污染物扩散能力进行统计估算,在此基础上进行工业布局。  那么,新形势下工业布局需要做哪些新功课呢?徐祥德建议,布局之前,要对污染源进行评估和预算。通过在渤海湾地区设置一些观测点,就可以了解到当地工业区排放的污染源有什么、会影响哪些区域、影响作用有多大等。  “通过观察和分析资料,就可以对整体地区的污染源做到心中有数,从大气、化学等多个学科共同结合来考虑污染源的影响。”他认为如此可以更全面地优化工业区布局,实现合理、经济的调控。  郭斌则建议,要充分发挥新建项目环评在布局中的“调节器”、“控制阀”作用,从项目落地源头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工业项目,优化我省第二产业内部结构。  “工业区建好以后,在防治污染上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徐祥德认为,虽然污染物排放在工业区布局之前已经有所考虑,但由于不同天气条件、过程和季节都会对污染物排放有影响,还需要通过密切监测,削减这些因素带来的污染影响。  “比如可以预先对每个月、每个季节污染源的影响进行测算,如果某个季节易导致污染扩大,就可以在这个季节到来之前对污染源工业进行适当控制。”徐祥德表示,通过长期多层次的监测分析,增加对污染源与形成污染之间关系的认识,积累相关数据,可以有针对性地加以调控。  区域合作怎样高效多赢?  补偿机制﹢环境基金,合作需平衡环境治理付出与区域利益回报  “环境污染往往一污染就是一片,不能光治理北京,河北、天津都不管,那样风一刮,污染物就过来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任阵海认为,一地的污染治理成果,往往会被周边地区污染产业的不断增长所抵消,因此治理大气污染要进行区域合作。  张世秋曾做过这样一项统计:以控制臭氧为例,假如仅仅通过北京本地区的努力,来实现臭氧浓度降低到196.7ug/m3(国家二级臭氧浓度标准为200ug/m3),达标成本大概为20.46亿元,而如果与河北、天津携手,达标成本仅为5.72亿元,相差近3倍。“这表明,区域合作能通过确立一个双赢的方案,降低合作方的污染控制成本。”  然而,区域受益是个整体,各自承担的责任却并不相同。河北在京津冀区域空气治理中无疑压力最大、任务最重。刚刚公布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拟定50条治理措施。其中,压减燃煤消耗4000万吨、到2017年钢铁产能削减6000万吨等,都是极大的挑战。  巨大的治理任务意味着巨大的成本投入和经济付出。专家们认为,如何让治污付出能在区域受益中有所回报,是激励区域合作的关键。  “要按照责任共担、权责对应、利益共享、协商统筹的原则推进区域协作。”张世秋建议,在整个区域间构建补偿机制和共同环境资金,建立一个良性的利益协调机制,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方向。  张世秋解释说,所说的补偿机制,是指如果一个地区想过早地进入到一个更好的空气质量,并需要其他地区给自己一定支持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补偿机制,在对环境收益和补偿标准进行衡量的前提下,对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的经济和技术补偿。再加上我们传统的“谁污染谁支付”的原则,可以促进公平与效率的均衡。  “以臭氧控制为例,北京地区是最大的获益者,总健康效益可达440亿元。但对河北而言,更关注的却是PM2.5等其他污染问题。”张世秋说,这时,如果北京想要通过京津冀区域联合治理臭氧,就可以对河北、天津给予一定的资金或技术支持。  “这种合作机制下,各方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会被激发,更愿意加入到合作框架中来。”张世秋认为,成本投入更大的地区得到一定经济补偿,区域内同时获得了更好的空气质量,从而实现各方多赢和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