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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复生:破除研究生招生就业过程的唯学校“出身论”

2024-03-08   中国经济时报   阅读量:96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庄冠蓉

    “‘唯才是举’讲了两千年,可是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却出现了唯学校‘出身论’的怪现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复生近日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这种现象危害很大,必须切实破除。”

    潘复生指出,教育公平和就业平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近年来,在研究生招生和就业过程中又出现了唯学校“出身论”的现象,强调必须是“985”“211”“双一流”或者大学排名多少位,甚至只认第一学历出身。例如,一些高校内部成文或者不成文规定录取研究生只要“985”“211”院校毕业的学生,招聘教师只要第一学历“985”院校和大学排名多少位的毕业学生;一些用人单位非“985”“211”“双一流”毕业生不要,在招聘时甚至连简历都不收,更谈不上给面试和聘用的机会。有的学校还规定如果导师今年录取的研究生是非“985”“211”本科生,明年就取消该导师招生名额。非“985”“211”本科出身的学生在社会上遇到的尴尬可以说比比皆是。

    潘复生表示,客观上看,各个高校存在类型、特色方面的差异,但这种差异不应成为学生深造录取和求职就业的门槛,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进行人才评价的标尺。在招生和就业过程中这种唯学校“出身论”的现象危害很大,亟待破除。

    一是有悖社会公平。二是降低社会活力和人才成长动力。用学校出身对人才标签化,不利于激发人才不断学习、积极向上的动力,进而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活力。三是加剧社会内卷。教育和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教育公平和充分就业是安国之策。在招生录取和就业招聘过程中,简单粗暴地将学校出身作为硬杠子甚至唯一的限制条件,必然会加重社会“名校情结”等观念,将压力向基础教育阶段传导,加剧教育各个阶段的内卷,这种社会导向与当前的教育“减负”、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相背离。

    为此,潘复生提出三个建议,一是健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二是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树立“能力导向”的选人用人观,引导全社会科学而正确地看待学校出身。充分利用主流权威媒体,讲好普通学校学生“逆袭”故事,打破社会偏见,扩大正面宣传效应。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垂范,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出身”选人用人导向,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